致国家主席习近平博士——新时代政治犯的狱中来信
此信写于2018年9月中秋节,我被关押在上海市监察委下属某秘密基地。他们试图软化我,逼迫我妥协。我遂写下此信给习近平先生。显然此信不会被送达习博士案桌,所幸有个良知未泯的安全部门官员,私底下将此信转交我家人,今日遂得以公之于众。
致国家主席习近平博士
——新时代政治犯的狱中来信
尊敬的习博士:
我是壹名党外爱国民主人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是人民群众的壹员,也是在囚政治犯。敢自称爱国,乃因多年来倾心倾力于民间公义,如通过合法途径为遭受公权力腐败迫害的农村妇女提供志愿服务,为金融诈骗案受害者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等,也参与筹划军民融合相关项目帮助国家缓解退伍老兵难题。
因而,对于基层公权力滥用及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乱象,相信是与习博士有深刻共鸣的。习博士在十九大报告的第二部分关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中,深刻地认识到了“全党要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我是壹名公民,感佩习博士的坦诚,也深恶痛绝基层官员的恣意、无耻行径,愿为国家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做一只啄木鸟,主动监督公权力运行。
2016年山东省曾爆发问题疫苗事件,今年六月、七月初,中国大地假疫苗事件再次在全国以更大规模蔓延开来,将中国千千万万儿童陷于严重的健康风险之中。八年前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也是草草收场......加之对这次修宪心存不满,遂拍案而起,发起了“厕所革命”涂鸦运动,期待呼吁社会特别关注此等祸国殃民的民族危机。当前我们的国家一切以“维稳”为纲,严重压缩公共舆论空间,施行媒体管制,封锁互联网,因而也唯有公共厕所的方寸之地可作为民间人士表达社会诉求的传统“社交平台”。
我给习博士写信,主要陈述三点主张:
- 厕所涂鸦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 公权力失范,抗争合理
- 新时代公民应勇做国家与社会的啄木鸟。
厕所涂鸦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虽然我对政治仅有粗浅的认知,但基于公民良知和使命,在上海市几家医院与商业广场进行了厕所涂鸦,给医院及物业管理公司带来了一定的财产损失,按每块涂鸦清洁费50元人民币计算,估计造成近1000元损失。因而按《治安管理条例》,应对我处以治安处罚,并承担相应损失。
公安机关经过内部讨论,未对我以刑法第105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提告,改以“寻衅滋事罪”建议提告。对此我对当局趋向开明于进步表示欣慰和感谢。但因我涂鸦中的文字含有“推翻共产党”,此情节接近刑法第105条的构成要件,故有必要说说我的观点。
邓小平在1957年就指出,“在中国,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
客观而言,中国共产党继取得新民主革命胜利后,又接连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就,一定程度上是历史与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执政69年来的风风雨雨,向全世界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目前已拥有8600万优秀党员(2018年)的中国共产党,其执政党地位是任何人民中的个体或是团体抑或任何内外势力都难以撼动的。对比前苏联政权垮台的历史经验教训可知,能撼动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只可能来自于党内个别有野心的利益集团,他们的头目如昔日的林彪,今日的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孙政才之流。
而我一无政府官僚阶层策应,二无军队将校支持,仅凭“推翻共产党”几个涂鸦便能颠覆政权?我们的政治党太没自信了。关于我在涂鸦中的内容,公安办案人员认为:
- 涉嫌侮辱国家领袖,即习博士;
- 反动性质;
- 在国外社交平台有多次转发、关注,给政府造成负面影响。
因而,当局认为我的行为和结果,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构成要件,即,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综合上述三点,可对我判处顶格刑三年(实际判处三年六个月)。
针对低一点,“涉嫌侮辱国家领袖”,即侮辱习博士本人,在任何一个民主国家公民言语攻击政坛公众人物,并不至于受刑责。当年温家宝总理在英国演讲时被扔鞋攻击,但温总理展现大国领袖风范,恳求该国政府勿刑责该青年。习博士在2013年11月3日到湘西某村民家中探访时曾自我介绍,“我是人民的勤务员”。假疫苗事件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上所造成的巨大的认为灾难之一,后果严重,公民有权问责政府首脑。习博士可直接或委托代理人以“侮辱罪”向我提告,怎可假上海当局之手惩处我?
针对第二点,“反动性质”。根据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我在厕所涂鸦中发泄对政府的不满,属于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是国家机关某部分工作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同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因而,根本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指出,人民内部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如果处理不好,也可能发生对抗。中国共产党早在69年前,就已经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孤儿已经没有反动阶级。习博士在十九大的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反动”一说,是阶级斗争的语境,将此词汇对我定性有人格侮辱之嫌。
至于第三点,“在国外社交平台有多次转发、关注,给政府造成很坏的国际影响”。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政府对假疫苗等诸多事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造成了很坏的国际影响。首先应被问责的是以习博士为核心的执政党。我作为一个公民,沦落到了只能躲进厕所里向政府问责,政府本该给我个说法,何来罪责之说?且我未违反国内互联网相关规则。
诚然,从公安机关对我的处理过程而言,不可否认,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我的厕所涂鸦若在其他国家虽然不会构成犯罪,但要在100年前,我肯定受千刀万剐之刑;若在30年前,我那卧病在床的双亲会被上门征收1.50元人民币的子弹费;即便三五年前,完全会判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今时今日,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思维趋于开化,多少算是国之幸也,民之幸也!但我仍要在此呼吁废除刑法第105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新解释“寻衅滋事罪”!
公权力失范 抗争合理
尊敬的习博士,我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时,知道了中国共产党历来十分重视贯彻群众路线,深入群众听取意见,特别是既听顺耳之言,也听逆耳之言;既虚心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也诚恳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比如,1941年6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开会时,一位县长不幸被雷劈死了。恰巧,当日以为农民的毛驴也被雷击中死了,农民当街大骂,“这瞎了眼的老天爷啊,为啥不让雷公劈死毛泽东!”此话很快反映到毛泽东耳朵里,他吩咐不可为难该农民,并邀请至毛的窑洞里,亲自询问当地农民对边区政府具体有何意见。毛泽东教育身边工作人员,“骂人也是提意见的一种方式嘛!老乡骂我毛泽东,说明我们工作存在错误和问题,需要查清改正。”通过该农民叙说,毛泽东得知当时边区政府征粮太多,百姓有怨言。于是党中央采纳了党外人士李鼎铭先生提出的“精兵简政”建议,又开展减征公粮和大生产运动,受到了人民群众欢迎,也克服了缺兵少粮的困难。
当年的延安边区政府,其公权力显然还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政府运行是高效的、透明的,因而政令、民意上通下达。故老百姓的一句牢骚,能有机会传进毛泽东的耳朵里,从而得以发动行之有效的变革。毛泽东深知公权力是天生具有扩张性的,是容易滋生张子善、刘青山之流的,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否则极易滋生腐败,易僭越于人民头上,易发生权力滥用和不作为,从而挤压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晚年的毛泽东虽然犯了一系列重大错误(这也是包括我在内的中国民间对十九大修宪心存疑问的重要原因),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政府运作是透明的,媒体是有公信力的,官员是亲民也清朗的(按:我很遗憾当时会如此写),人民群众是很容易发表意见的,党政一把手的大门也是对百姓敞开的。
习博士在十九大报告中的第13个议题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中讲到,“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
这段话充分说明了以习博士位核心的党中央已经深刻地认识到当前我们党内腐败风气弥漫,公权力肆意侵权,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破坏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合法性根基。但当前的一党执政国情下,所谓“自我监督”,左手监督右手,都是党内好哥们,监督效能恐难实现,公权力仍然不透明,偏离公义。而群众监督,首先需要有一个良好的舆论空间,首当其冲的就是媒体自治(涉及国家层面的,如军事、外交等才有必要由新华社供稿,涉及社会事务应给媒体一定的自治空间),媒体要相对独立、客观报道,不受政府临时制约,方有公信力;其次需改革互联网政策,不要因一个涉及政府的丑闻就设置敏感词,欲盖弥彰。群众也要敢监督,发几句牢骚就要吃官司、被约谈,最后群众相互提醒“勿谈国是”,道路以目。习博士,现在我们国家一个普通公民敢“监督”政府?
以“为人民服务”的名义,我们的政府习惯于运动式治理。最近几十年来,一味强调“发展”、“搞活经济”,在这样的光辉旗帜下,群众的个体利益通通让路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其实主要是房地产发展),甚至将基层群众的个体利益受地方公权力碾压视作实现强国梦的必然代价。当社会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我们政府不是努力去寻求民意,共同探讨如何改善这种不合理、不公平、不平衡发展所带来的社会弊端,而是创造一个“和谐社会”,通过媒体管制、互联网管制、社交平台管制,约谈“大V”和“公知”,把这些社会痼疾埋进地毯里,从而把人民群众的屈辱和血泪给“和谐”了。
现在全国上下一盘棋,一切以“维稳”为中心,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公检法紧密配合,流水作业,综治办全网覆盖到每一个家庭......肉食者对人民群众的苦难视若无睹,闭耳塞听,一叶障目,堵死了民意传播的渠道,最后把人民逼成了阶级敌人。这是彻头彻尾的庸政、懒政现象。如果说我的行为涉嫌违法,中国共产党内的某股势力,乃至政府某部分官员阶层,刻意分裂人民群众,制造社会矛盾和“阶级敌人”并任此情形恶化,这种行为是分裂国家和族群的犯罪行为,根本上构成叛国罪!
1849年,法国的梭罗在《公民不服从》中写道,“当政府沦于暴政,或它效力低下,无法忍受,每个公民都有权拒绝向其效忠,且有权对其反抗”。
尊敬的习博士,在我重新叙说假疫苗事件之前,先看看当年的“毒奶粉”即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当年的毒奶粉事件,估计全国范围内伤及超过百万儿童的身体健康,大部分受害儿童得了大头症、肾结石。根据我业余时间内对部分儿童近10年来的生长发育情况所做的跟进观察,这些儿童的平均身高、智力发育等普遍落后于同龄儿童。据称当年攻击补偿60余亿人民币,但根据我了解到的情况是,阜阳市临泉县化集镇某张姓村民的孩子得了肾结石,仅得到阜阳当时政府2400元的补偿,此后再无其他赔偿和后续跟进措施,如健康检查和心智发育检查等。这是国家应承担的责任,国家应对此事负全责。但显然,当年的毒奶粉事件,政府是搪塞过去了。这个张姓村民的孩子,现在的身高就比同龄人矮上10厘米左右。
这次的假疫苗时间的爆发,波及全国将近70%以上的儿童,且已潜伏多年。中国历朝历代均没有发生过如此严重的灭绝人伦的灾祸,即使殷纣治下也不可能发生如此亡国灭种的人祸。虽然,以习博士为核心的中央政府的确处理了一批官员,但作为执政党就不该给全国人民群众一个真挚的道歉?我们的政府是否应该公布儿童的详细数据?对他们有没安排定期体检?后续健康风险有何预防机制?是否对他们终身负责?如何避免在此发生类似的危机?制度如何设计和运行?
假疫苗事件更是对中共执政合法性的一次严峻考验。中国共产党应以此为契机,开始真正意义上的政治体制改革,党政分开,让权力真正自动走进笼子里,让公权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古人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在此向习博士吁请,我们的政府应逐步放开媒体在社会民生领域内的管制,放开互联网管制,放松社交平台敏感话题讨论,还人民群众言论自由。当前种种“防民之口”的措施,饮鸩止渴,必然会加剧社会矛盾,体现了道路的不自信、理论的不自信、文化的不自信、制度的不自信。所谓“恶法非法”,马丁路德金告诉当时的美国政府,“违反不公正法律的人,必得公开地违反,心怀爱意地违反,甘愿接受惩罚......”。我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按习博士在十九大报告中的说法,是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一员,迫于公共舆论空间长期受管控,且无法通过合理途径来表达对政府的愤慨,唯有厕所涂鸦,这不是我在做丑,这是国家政权在做丑,是执政党在行不义。
毛泽东说,“骂人也是提意见的一种方式嘛”。骂人,骂骂国家领袖,骂骂执政党,乃至骂骂国家政权,并不会颠覆国家政权,恰恰可以形成一种良性的纠错机制,成为执政党的免疫系统。国家领袖,执政党,国家政权,应积极听取民间吁请,从而改善治理,真正为人民群众中的每一个“人”服务。
亲爱的习博士,当年的那个农民骂了毛泽东后,不但无罪,还被请到了毛泽东的窑洞里,一起吃了红烧肉。今次我骂了习博士,骂了执政党,我只能在每周四才能吃上一口红烧肉(按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每周食谱)。
新时代公民应勇做国家与社会的啄木鸟
尊敬的习博士,我在王沪宁教授参与担负马克思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职务时编写的一本名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读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公民、社会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等重大问题”。这段话很让我振奋,这是我首次从重要国家领导人、也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学说重要阐述人的文字里读到“公民”这个词。
我在给习博士的这封信开头,曾以弄了习博士在十九大报告中的这段话,“......全党要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消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常识告诉我们,就如人的肌体所具有的作用机制,即便勇猛如关羽,他也做不到用自己的左手给自己的右手刮骨,只能借助医生以外力施以疗毒。中国共产党要实现自我净化,没有外部监督,就是说,没有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没有公民群体的主动监督,光凭自身努力靠自身机制刮骨疗毒,清理病毒,恐难以为继。当前反腐运动中出现的以贪反贪现象就是明证。这就是左手反右手。
亲爱的习博士,我们新时代公民早就对我们执政党原本健康的肌体里逐渐滋生的病菌与蛀虫看不下去了。正如一个繁盛的树林子离不开一群啄木鸟,一个清明的政府也离不开一批火眼金睛且敢言的公民。我们新时代公民甘愿做中国共产党的啄木鸟,那里有贪腐分子和迫害民众利益的无良官员,必先“啄”之而后快!
只是曹操当年杀华佗,今日啄木鸟命运何其坎坷!
回头说说我们公民。所谓公民,就是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民群众,是人民群众中诸多具有自由、民主、平等、公义、人权等价值理念,又具有宽容、妥协、勇敢(如我)、乐观、友善、助人为乐、奉献牺牲(如我)等公共美德的,参与公共事务,从而在国家共同体中具有高度自主意识的个体。
习博士曾在村民家中自称“人民的勤务员”。但在现实生活中,大批中层、基层公务员早就从“勤务员”蜕变为人民的“司令官”,甚至是一方水土的“山大王”。“人民公仆”在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公仆”都成了寻常百姓饭桌上取乐的笑谈。
习博士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到了(179)次“人民”,是全文中最高频的词。古罗马政治哲学家西塞罗在《论共和国》中说,“国家乃人民的事业,但人民不是人们某种随意聚合的集合体,而是许多人基于法的意志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集合体”。
但中国官方语境中的“人民”,还主要是意识形态上划分敌我关系的“工具”,是革命斗争时期在人民和阶级敌人之间分出一个界限。革命要证明目的正当性,就需要授予国民中的大多数拥护者正义和至善的内涵,通过赋予“人民“至高无上而又极其抽象的道德和道义,规范和抑制个体言行,迫使个体利益服从公众的意志,甚至不惜牺牲个体的权益来实现他们革命的目标,故往往与暴力相随。革命胜利后,因“人民”所蕴含的巨大的公意力量,便成了执政党极难舍弃且甘之若饴的意识形态工具,从而将之演化成民粹主义的政府治理模式。
所谓民粹主义,白话“集体主义”,是以社会中下层民众(即“人民”的主要来源)的利益诉求和愿景为力量的源泉和救助对象,由卡里斯马(Charisma魅力型领袖崇拜)式政治领袖进行发动的政治形态。“人民”有被动员的冲动,且能从中生成强烈的参与感和使命感,因而就有所谓创造历史的巨大心理满足感。民粹主义,因取得“大多数”的支持而具有表征上的合法性,但因其极大地压制个体的自主意识,试图通过一个系统化的历史叙事来阻击一部分有自主意识的个体(即公民,或新的社会阶层中的成员)对其的质疑和批判,特别是阻击对其所描绘的美好的终极目标的质疑和批判,因而很难具有合理性、公共性、自主性。即,民粹主义的政府,很难在真正意义上具备执政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共性和自主性。“老子打江山,儿子坐江山”。民粹主义给逼急了,就会如此讲,这是狡辩。
民粹主义在形态上拥抱社会中下层民众,但精英阶层,在中国则是以世代权贵家族集团,才是政治运动的策划者与实施者。在他们眼里,所谓的“人民群众”只是作为一个抽象整体,其中的每一个“人”,只是工具,只要主导者或实施者存在利益需要,这一个个“人”的切身利益就可以被随时牺牲,不管此“人”是农民(被强征土地、房产者),抑或是工人(下岗者),或中小企业主(被割韭菜),而冠之以“顾全大局”、“舍小家为大家”等。
民粹主义凭籍强大的公意基础,一旦形成一个科学决策,国家机器开始高效、精密运转,就有望短期内催生一个“强国”。但一旦出现体制内独断专行,导致整个体制失去理智,进入盲从状态,就易酿成人道主义灾难,如“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同时民粹主义势必抑制国民的个体自主意识,将国民矮化为“臣民”,成为“弱民”,进而因国民整体的被“矮化”导致整个国家内聚力的弱化。即对内是“强国”,对外是实实在在的弱国。
尊敬的习博士,我们要实现“中国梦”,首先就应该将我们的国民从“臣民”改造成拥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民,而后才有机会催生一个真正的持久的强国。而构建一个开放、有秩序的公民社会就是实现“强国强民”梦的重要前提。我们更期待习博士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领袖,这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人民的勤务兵”,因为我轻易叫不上你。
真正的公民,是具有独立个性的人民个体,是具有人格尊严的人。如文革前写出《出身论》的遇罗克,文革中的张志新、林昭等人。他们敢于和当时极端盲目的民粹主义意识形态抗争,在一片喧哗中发出了金子般的声音,响彻云霄。文革后他们虽然都得到了平反,但他们身上所具有的鲜明的自主意识,即便是在2018年的今日,我们的中国共产党也还没有做好制度上和意识形态上的准备来接纳他们。1976年4月形成的“西单民主墙”,本来是具有一定自主意识的公民启蒙摇篮,但当时中央政府显然缺乏自信应对部分民众街坊个性的呼吁。80年代末的那场政治风波也是一样的结果。原本是人民内部矛盾,最后成了敌我之间的斗争,“境外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
习博士在十九大报告中说,“要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关于这个“新的社会阶层”,王沪宁教授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做了精确定义,即,“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
习博士在十九大报告中对这个伴随着市场经济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张开了怀抱,但这个阶层对自由、民主、平等(权利平等而非财富平均)、公义等契约精神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呼唤会愈来愈强烈,而多年来在整个执政党体系里固态化的“以人民为本(民粹主义)”和集体主义思维,一定程度上会对他们在自主意识层面的解放诉求形成制度上和意识形态上的抑制屏障。现今这个新兴社会阶层已经发展成为我们社会的中坚力量,对中国未来的走向起着重要的指向性作用。
这些年来不断刷新人民群众认知底限的贪腐问题、基层政府肆意弄权、司法不公,以及高频次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明确告诉我们,公权力如无有效监管,公民资格得不到认可,公民权利得不到宪法和法律层面乃至制度上的设计方面的充分保障,这个新的社会阶层必然会涌现更多像我这样勇于表达公民不服从诉求的人士。
尊敬的习博士,我在此吁请中国共产党迅速因应新的社会形势,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明确公权力在国家、社会、私域这三个界域内的权利和义务,以开放更多社会空间给真正的具体的人民群众,也即公民群体,明确公民的身份、资格、权利、权力,以便公民得以依法对公权力实施监督责任和职能。如此,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就有了一个天然的免疫系统,我们公民就可以成为一只只啄木鸟,即时扑灭公权力内部试图寻租的蛀虫,公权力运营得以透明化,也就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中国共产党必将在人类历史上再创辉煌。在社会界域内,公民群体有了更广泛的参与空间,既可以有更多机会去的个人成功,也能更高效地调动和集中大量的社会力量和资源参与公共设施域服务功能的建设和运营,如习博士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问题丛生的教育、医疗、居住等民生保障功能。当前在社会领域内的国进民退政策必然会产生公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
习博士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触及了上述领域内的一些问题,“......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也面临不少难题,社会文明尚需提高,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重叠......”。公权力不可能统管一切,有句话如此说,“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公民群体是高度市场化的,而市场就是“上帝”,给公民社会的自治空间越大,政府的运营效能也就会越高。
这个新的社会阶层,已经涌现出一批敢于直言、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群体。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跑步迈入新时代阶段,我们的中国共产党高层还是紧抱民粹主义观念和手段不放,还是带着阶级斗争思维模式,将这部分社会良知人士达成阶级敌人。这部分社会良知人士,也是中国当代可敬的公民代表,如知名投资家王功权先生,法学博士许志永先生,知名律师丁家喜先生,民间教育企业家信力建先生等。他们都是我的人生导师和知己,而今日我也很幸运得以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我们这样的人,是真正有个性的人,是具有人格尊严的人,也必然是尊重他人个性和人格尊严的人。我们这样的人,天生不可能沦为“臣民”,而是有社会情怀的公民。
一个负责、包容的执政党,应给这个涌现出来的公民群体充分的栖息空间。我们都是有国家和社会担当的、富有真正正能量的“啄木鸟”!
结语
尊敬的习博士,当年那个骂了毛泽东的农民,受到了毛泽东的热情招待,吃到了红烧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已进入新时代了,我这只啄木鸟鸣几下不平,就吃上了牢饭。
公权力还没被关进笼子里,我这只啄木鸟已经在笼子里。
中国公民:季孝龙
2018年9月中秋节
上海监察委秘密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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